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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事变(狼成家犬) (第1/3页)
【14.1】 五月初五的时候,草原上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册封典礼。 草原上没人过端午,卫庄特意安排这个日子大约怕韩非逢节思乡,想到这重,韩非又忍不住笑,卫庄转过头来看他,韩非轻咳一声,只伸手去逗弄对方肩头的大鸟。 卫庄的白肩雕素与他亲近,韩非一伸手,便低下头来蹭蹭韩非的手指,卫庄无可奈何,只好牵过人的手,低声请他登台。 韩非今日换了身紫衣,前襟与衣摆以金线刺了流云的样式,衬得整个人愈发挺拔俊朗。他并未在匈奴见过相似的款式,但也不似中原的款式,只猜想或是所谓“阏氏”的正装。 他的精神体是同卫庄一般的白肩雕,只是毛色更浅些,两人一道迈上台阶时,肩头的白肩雕忽而双双振翅飞向了空中。 都说缘分天成,韩非抬头望向于云端展翅的一双大鸟,忽觉这话确实有几分道理。 典礼期间还有将士献歌献舞,夜色中银色的铠甲泛出荧荧的光,折出篝火颜色,倒也有种别样的美。 韩非本也对婚礼规制没什么要求,他早已见过更美,也更令他心动的场景,又知道卫庄素来喜静,几轮过后,该见的宾客皆已见过,便同卫庄提起将剩下的项目撤了,只对饮赏月。 韩非抿了口酒,青稞酒口感绵甜,和他从前于宫中饮的果酒有几分相似,见卫庄面前的酒盏空了,正欲替他斟酒,卫庄却谢绝了。 自韩非有精神体后,许多向导的基本技能竟好像无师自通一般,除去能让两人的思绪适当有所保留,不再像此前那样毫无节制地朝对方宣泄,还能够适度调控哨兵的五感,也因此,卫庄得以在这婚宴上喝上几杯。 晚风掠过草地,风里有股浓郁的酒香,韩非眯眼看着他,忽笑了:“我看单于倒真有柳下惠之风范。” 卫庄读过诗经,却显然不是每一卷都有所耳闻,略微迟疑了一下:“什么?” 韩非笑起来,为自己倒了酒:“是在说你毅力过人。” “一杯酒而已。”卫庄看他的眼睛就知道韩非没说实话,却也不同他一般见识,“这次的酒醇,”若是往常,他后面势必还有一句“你少喝两杯”,可今夜到底不同,顿了顿,又将话头咽了回去。 韩非本也没打算再多喝下去,闻言便止了,看着卫庄那头的空杯,若有所思地说:“酒虽是小事,一杯,却也可见不凡。” 卫庄觉得韩非话里有话,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个亲兵便小跑着上前来:“单于,阏氏,我们在西北边的矮丘下发现了一个地库。” “地库?”卫庄看了他一眼,“有多大?” 亲兵:“这地库看规制不小,就和……”他顿了一下,用余光去看韩非,卫庄皱了一下眉:“这里没有外人。” “回单于,”亲兵一抱拳,压低声音道,“地库的入口处是个大厅,看布局和装饰,同关押前世子的那处异常相似。” 卫庄:“你的意思是?” 亲兵:“可那地库尚未完工,属下派人仔细调查了,除去这一处大厅和正中的祭台,其他各处通道都是死路,没有被打通后封闭的痕迹。” 他说着,又呈上了一件用帕子包裹着的东西,韩非从一侧看去,里面装的像是只生锈的铃铛,不过上面的纹饰精美,看得出从前主人的身份尊贵。 卫庄看着那只锈迹斑斑的铜铃,眉梢略微动了一下:“只这么一只?” “是,只在祭坛下的暗盒里发现了这么一只,”亲兵道,“当年老单于去后,手上的那只……” “并非同一个。”卫庄将同铃拿在手上,忽觉一阵不安,又将其用帕子包了回去,“你先下去,今天的事,谁也不要提起。” 亲兵退下后,韩非问:“这铃铛,很重要?” “铃铛在匈奴,是巫师的法器。”卫庄说。 韩非一愣,疑心自己听错了,自他到匈奴以来还从未见过什么巫师,更遑“法器”,顿了顿说:“好比是……用来求雨?” 卫庄知他在想什么,缓缓地说:“从前草原上巫术盛行,包括你之前被下的哑药,也曾是巫毒的一种,只不过剂量少了,下药的人本不是存心要你永远失语。” “所以,”韩非说,“这些巫术现在是?” “我看不惯,所以上任后统统取缔了。”卫庄说。 韩非看着卫庄,他知道卫庄原本并非世子,夺位期间的艰辛自不必言,而继位后又一举取缔了族内曾经盛行的巫术…… 卫庄一掀眼皮:“你在想我势必有仇家无数?” “不,”韩非笑着摇了摇头,这几日他已经学会了适当阻隔两人的心灵感应,只在非常时期使用,好给彼此留些空间,毕竟许多事,并不是非得事无巨细地知晓才算作信任,在这一点上,他和卫庄想到了一块。 “我只是在想,”韩非忽而凑过去,偏头轻吻了一下卫庄的侧脸,在他的耳畔喃喃说,“你怎么那么可爱。” 卫庄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加速,一段日子下来,他本以为自己习惯了韩非时不时没谱的调笑,此刻却发现原来还没有。 韩非笑盈盈地看着他耳尖一点红,重新坐正了,又问:“这么说,老单于很看重巫术?” “我不清楚,”卫庄说,“我的少年时期都在大月氏,几乎有十年未见过他,至于旁人的话,我持保留意见。” 韩非有点意外,想了想说:“那这之前呢,你还在匈奴的时候,觉得如何呢?” “当年他与那些巫师虽有联系,但来往不算密切,”卫庄说,“那时候他还年轻,体格与五感未曾衰退,是族里公认的英雄。” 韩非听出他话中的一丝怅然,便没有问难道你不是吗:“英雄易老。”最后他这么叹了一句。 “或许。”卫庄转过头来看他,“这种铃铛,当是用来招魂的。” 韩非在中原时,也不是没听闻过这类论怪力乱神的事物,像什么南方的百越最擅蛊毒,又称有摄人心魄的奇功,感情这些巫术原来还能“天下大同”:“你是说……使死者复生?” “若真能如此,”卫庄嗤了一声,“如今也轮不到我来当这个单于。” 韩非眨眨眼:“那是如何?” “所谓招魂,”卫庄说,“是说勾来生者的魂魄,引至容器中做成傀儡,好叫其生不如死。” 韩非的眼皮一跳,只觉得这东西邪门地很:“真有这样的事?”他顿了顿,又觉得不靠谱,带着几分玩笑说,“我是说,难道厉害的巫师能想勾谁的魂,就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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