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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个名字好难  (第1/2页)
    鱼米之乡和魔都和完全不一样,各有各的好,不能相提并论,却远远比不上魔都的繁华。    霍靖南背着简单的黑色背包,左手推着一个行李箱,右手还提着许多特产从机场出口出来。    高挑的身材被一身黑色布料裹着,再简单不过的体恤在他身上也像模特一般,肌rou紧绷,走过人群像一阵微风吹过,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一眼。    站在出口左右张望了一下,不远处停着一辆白色车按响了喇叭,接着单繁阅从驾驶室下来,向他招了招手。    霍靖南摘下墨镜,快步走了过去。    “老大!好久不见!”    单繁阅接过他的行李,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好久不见,天气太热,先上车吧。”    霍靖南看了眼副驾驶,好像有人,所以主动去了后座,单繁阅放完行李回来,车子立马驶出了机场。    “嫂子生病还没好啊?”    霍靖南上车后才发现副驾驶坐着的是苏觅糖,脸颊红扑扑的,整个人都很虚弱,盖着小毯子睡着了。    单繁阅轻轻叹了一声气:“肺炎引起的咳嗽,已经一周了。”    “不好意思啊老大,我不知道嫂子还没好。”    霍靖南如果知道苏觅糖生病这么严重,肯定晚点再过来。    “没什么,他不想住院,今天顺道接他回家。”    只是简单的一句话,让霍靖南便安心了。    “小九,晚上我就不陪你吃饭了,谭文会给你接风,等你嫂子好点了,我再带他给你接风。”    单繁阅很少这么向别人解释,身边的人基本也都了解他的性格,只是这次他确实没办法,苏觅糖生病快一周了都没好,他没心思给霍靖南接风。    霍靖南坐在后座连忙摆手。    “老大,你不用管我的,嫂子重要。”    单繁阅眉宇间的忧愁掩盖不去,看得出来他很恼火,却还是尽量安排好霍靖南。    “我先送你去住处,朋友的房子空着,你不要有任何负担,后面的事情我们再商量。”    “好,听老大的。”    霍靖南无条件信任单繁阅,也会服从他的任何安排。    在霍靖南心中,卢钊华和单繁阅是有区别的。    卢钊华就像照顾孩子的前辈,什么事情都会以长辈的角度去考虑,帮助他们成长。    而单繁阅不一样,他是同龄人中的一头狼,他的话有绝对的权威,他不会好言相劝,也不会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对你洗脑。    有问题他会让你去解决,亲身去经历,去体验任何一个阶段的困难。    他们都说单繁阅身边自从有了苏觅糖后就变了,不再那么严厉冰冷,独来独往。    霍靖南心想是的。    单繁阅送霍靖南到了一个小区,下车上把钥匙和门卡交给他,自己没上去。    “26楼,我就不上去了,房子都收拾干净的,你先休息一下,晚点谭文带你去吃饭。”    “谢谢老大,你快回去吧,我自己可以。”    单繁阅点点头转身离开了。    霍靖南目送车子离开,这才抬头看了眼背后的高楼大厦。    拿在手里的钥匙沉甸甸的,一路走来他观察着小区的环境,交通便利,附近也有商业楼,确认过眼神,是他买不起的房子。    提着行李上楼,顺利找到门牌进去,房间内一股花香扑鼻而来。客厅里窗户开着,白色窗帘随着微风轻轻摆动。    整个房子都收拾得干净整洁,门口鞋架摆放着整齐的两双拖鞋,不像长期不住人的样子,    茶几上摆放这一束百合花和红玫瑰,花香味就是从这里传来的。    霍靖南进来关上门,行李箱放在玄关,换了拖鞋后才进来参观房间。    他没有乱动主人的布置,主卧室里床单被套都没有,只准备被子,洗手间也没有洗漱用品,洗手台上有一层薄灰。    简单洗了个脸,霍靖南暂时没动卧室,他躺在沙发上望着那束花里掺杂的几颗红玫瑰发呆。    “宝贝,你知道为什么玫瑰都带刺吗?”    玫瑰天生就带刺,没有为什么!    男人吻着他的后背,在肩胛骨处狠狠咬下去,疼的霍靖南尖叫了一声。    “唔,真漂亮啊。”男人低笑一声,欣赏着咬破流血珠的牙印说,“玫瑰自我保护意识强,所以它带刺,就像你一样,浑身都带刺,里面却软得让人快要融化。”    “宝贝,你这里——”他的肩胛骨处覆上火热的獠牙,如同恶狼,疼得霍靖南发抖,“如果这里有朵玫瑰盛开,那一定漂亮极了。”    红玫瑰吗?    霍靖南当时在疼痛中想,为什么这个男人要说他是带刺的红玫瑰?    是因为漂亮吗?还是因为红玫瑰代表了爱情?    霍靖南从思绪中回神,眼底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作祟。    他伸手突然抓住一束玫瑰,尖锐的软刺刺破手掌皮肤陷进rou里他也毫无反应,只是盯着那娇艳的花束。    红玫瑰,红玫瑰……    脑海里不断闪现着那些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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