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四话:法庭AceAttorey(1) (第2/2页)
能注意到。保洁的大妈之所以会从卫生间中出来也是因为两个隔间正有人使用,那个大妈说实话身材也有些臃肿,所以在简单收拾了工具後就去一旁的男厕继续工作,有点时间差合情合理。」 「那我需要保洁大妈来作证检方所说的内容。」 「非常抱歉,辩方律师。那位大妈因为目击了凶案现场昏厥了过去,现在正在医院进行治疗。今天应该是无法出来作证了。」 「审判长,因为出现了新的可能X,导致检方提出的密室手法不成立。需要另一位元证人的证词,所以我请求今日暂时休庭。」 「审判长,现在证据确凿请您立下判决。」 「检察官,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辩方律师没错,我们这是公正的法庭。在三日的审理流程期限内,法院不能无视每一种可能。所以我宣布现在休庭,明日再审。现在退庭,法警将被告人带去拘留室。」 「夏洛克!夏洛克!」 「乌拉拉,不要担心!一会我和律师先生来拘留室找你!」 傍晚时分,法院拘留室的谈话间内。夏洛克和律师如约去找乌拉拉了解案件的详情。 「夏洛克,你听我说他们好过分那。我明明没有杀人,他们却因为凶器上有我的指纹,就一直说我是杀人凶手。还把我的‘无声’给收走了。」 「乌拉拉,你老实告诉我们。上午在卫生间里究竟发生了什麽。这样我和律师先生才能更好的帮你。」 「难道夏洛克也觉得我是凶手吗?」 「怎麽可能,就我对你的了解你肯定是被陷害了。但是……」 「但是就凭夏洛克先生的只言片语是证明不了你的清白的乌拉拉小姐。我国的法庭审判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和提升案件侦破效率才会把对案件的侦破也放在法庭上进行。但是我手上可以利用的证据不多,所以乌拉拉小姐你有什麽能回想起来的都可以说出来。」 坐在夏洛克一旁的律师先生这样说道。 「是啊,乌拉拉。所以你把你知道的告诉我们吧。」 「可是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啊。我一进去就突然後脑勺像是被什麽东西打了,失去了知觉。醒来的时候我就被逮捕了。」 「那麽容易就被放倒了,你是白痴吗?就不能再提供更多的线索了吗?」 「你还要我说什麽,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了,夏洛克。」 「乌拉拉小姐,你先别急。你好好回忆一下当时卫生间里其他还有什麽人。」 「刚才法庭上听你们说得,应该保洁大妈吧。当时最後一个隔间前放着正在打扫请勿使用的牌子,她应该在那边吧。」 「那麽说你没有亲眼看到保洁大妈在卫生间工作的样子对吧。」 「嗯,我没有看见。」 「果然那个保洁大妈是有问题的,明天的法庭上我会想办法跟她对峙的。乌拉拉小姐、夏洛克先生你们就放心吧。」 「顺带问一下,我这是律师先生办过的第几个辩护的案子。」 乌拉拉还是对白天法庭上律师的表现耿耿於怀。 「第一次的辩护,但是请放心我自己在事务所用游戏联系了无数遍了。」 「夏洛克,你从哪里帮我找来的律师!」 「没办法,为了应急嘛。刚好看到这家伙在法院门口兜工作,然後价格便宜,看到他也有正规的资格证。所以就……」 「……你可别害Si我啊。」 第二日的庭审。 「现在继续对被告人乌尔奇奥·拉拉小姐杀人一案进行审理!检察官,昨天说的证人请来了吗?」 「不好意思,审判长大人。现在证人还需要休养,但她已经答应出席明天的终审。」 「原来如此,那麽辩护方今天有没有什麽要进行补充询问的。」 「有的,审判长大人。今天我想对杀人的凶器作出询问。」 「那麽辩护方请开始吧。」 「如检方证物所呈现,凶器是在警方到达时从被告人手上搜到了沾有被告指纹的绳索。那麽绳索的获得途径查明了吗?」 「当然,那个绳索原本就是百货公司三楼户外区的商品。被告人恐怕是在昨日对那进行了偷窃,毕竟她是伪装成旅行者入境的。这也与昨天的证人说他与被告人在三楼购买旅行用品的证词相符。在偷窃後通过隔间上方的空间将绳索在被告人脖子上将其勒毙。」 「那就很奇怪!被告人明明自己随身就带着一把枪械为什麽还要偷窃绳索来进行杀人。」 「恕我直言你是傻子吗?如果使用枪械杀人,在凶手S击时会发出巨大的声响。那麽必然会引起他人的注意,导致自己无法逃脱。」 「但是被告人的枪械是不一样的。昨天你也说明了,被告人身上搜出的枪械是带有消音器的。有对声音的抑制作用,这样即使开枪会发出声响,也会被百货公司广播中的乐曲声与顾客交谈的喧闹声盖住。现在看来偷窃绳索这一条是不是多此一举。」 「辩护人,被告人可是职业杀手。她就是想要利用你这样的心态才逆道而行之。」 「我才不是什麽职业杀手!我真的只是一个旅行者!」 被告席上乌拉拉大喊了起来。不过却很快被审判长制止,然後审判长示意辩护律师继续发言。 「那麽既然检方说被告人是职业杀手,那她为什麽还为什麽会犯下在凶器上留下指纹这种不专业的事。」 「只是来不及处理罢了。要知道被告人可是在行凶之後就失足撞到了隔间的挡板失去了意识。」 「……」 辩护律师貌似陷入了绝境,因为检察官的话语并没有什麽逻辑上的失误。 「那麽辩护律师还有什麽要说的吗?没有的话今天的审理就……」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