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74章 我应该十七岁的时候就去认识你。  (第1/1页)
    段喆目送白砚初消失在胡同的转角尽头,又去来的路上看到的小卖部里买了烟和火,回到瞿景荣宅子门口抽了根烟。    他仍能回忆起林一和白砚初在音乐会上浑然天成的二重奏表演。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学音乐。    最重要的是,林一喜欢他。    烟抽到快一半的时候,门后传来了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段喆转头看向那扇朱红色的大门。    林一推门而出,看到了靠在墙边的段喆。    “你这根烟抽得可够久的。”林一朝他伸出手,说,“给我一根。”    “完事了?”段喆往旁边给他让了点位置,把烟叼嘴里,从盒里抽出一支新的递给他,“下一次约了吗?什么时候?”    他那盒烟只少了一根,林一没说什么,从他手里接过烟,和他并肩靠在墙上。    “下周六,还是今天的时间。”林一感慨道,“你还挺厉害,之前我哥托了好多关系都没约上这位瞿老先生。”    段喆没接茬,让他借着自己手里的火把烟点燃,转移了话题:“你的手是怎么弄伤的?”    林一吐出一口烟,不以为意道:“纯属活该。我对自己动第一刀的时候就应该预料到这个结果,或迟或早的事。”    段喆知道,林一在搪塞他。    病历单上所记录的那个开放性手外伤,和他手腕上的自残伤有明显的区别。    “你不这么觉得吗?”林一歪起一点头,神情很是认真,“一个拉大提琴的,却不好好保护自己的手。”    段喆摇了摇头。    “你说这种话,可要激活我的职业本能了。”他透过缥缈的白烟瞟了林一一眼,“我可是个咨询师。”    林一不再逗他,低着头笑了几声。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手里的烟很快只剩短短一小截。    胡同里走动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林一抬手看了眼表,十一点多了。    “走吧,回家。”他把烟头捻灭,用手肘推了推段喆,“顺路去趟超市,中午哥哥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也不等段喆回答,抬腿就往来的方向走。    “林一。”段喆在背后喊了他一声。    林一停下脚,回头问他:“干什么?”    段喆还靠在刚才的位置,看着他说:“我应该十七岁的时候就去认识你。”    他的神情太认真了。    林一呆了几秒才缓过神来。    一只黄褐色燕雀轻灵地落在对面的灰色房檐上,左顾右盼片刻,又再次飞走。    “快算了吧,有一个纪春山就够烦了,你还要我有两个?”他用心回忆一番纪春山当年失恋时的模样,面露百分百的嫌弃,“你知不知道十七岁的青少年有多难搞?”    段喆咬紧下唇,把掐灭的烟头攥在手心里,抬脚追上了他。    林一和他并排往前走,轻轻瞟了他一眼:“中午想吃什么?”    “rou。”段喆给了他言简意赅的回答。    林一翻了个白眼。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点开短视频应用,一边搜索食谱一边骂骂咧咧地说:“我看你这三十一岁的成年人也挺难搞。”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