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拟鲉(民国小妈)_第四十三章 玫瑰花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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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玫瑰花腔 (第1/2页)

    茭白常说羡慕她,说她就像是女版的纳兰容若,什么样类型的男子都见过,也都睡过。

    “你羡慕这个干嘛?你果然就是那个给我寄信的小鬼,无论我做什么你都夸我!”

    放在门口信箱里的赞美信已经许久没有再寄来,这已经算是恶作剧,奈何岑典十分受用才没有查根究底。

    表达羡慕还要被怀疑,宛如表白被拒绝后还要求说明为什么表白,辛小姐丧着脸解释:

    “我有收集鸟儿羽毛的习惯,久而久之,我还喜欢收集一些有趣的其他东西,但这些藏品只要你不带在身边就拿不出来,拿不出来其实相当于没有,眼见为实,没见到真正的宝贝,说起这些,大家的崇拜就会少很多。”

    “但你不一样,你收集的东西存在过你的逼里,有钱的没钱的,俊朗的丑陋的,瘦弱的肥胖的,处男的老头的……jingye你都拥有过,你简直是太奇妙了……”

    白天听到这些话,岑典很骄傲,可是夜晚看见五五,她反倒心虚。

    常人的观点里,女子要对爱人忠贞,如果这个女子已经被千千万万人睡了千千万万遍,那么她不是泼妇就是妓女,为人所不耻,这样的人不要说还能找到爱人,能找到一个愿意接纳她过去的人都不容易。

    可是五五爱她。

    她的丈夫死了一样不愿见她,那么五五就是她的爱人。

    抽根烟都循规蹈矩,夹菜总要按照先荤后素的顺序,被子褥子睡皱了起床要叠得整整齐齐才去吃饭,zuoai时若不是岑典主动,他压在岑典身上,从不换姿势。

    五五是俗人。

    俗人谈爱的,也介意爱里的忠贞,但是他却不说,每每谈到边角便闭口不提,如上次,终于他受不了拿这东西呛她,她败下阵来,只能玩笑着带过。

    从那再没提过,那岑典也不敢说。

    即使她的胆子天一样大。

    心一虚,人便娇俏俏软下来。

    “我在意你,可你总是冷着一张臭脸。”

    五五今夜怎么看怎么像嗑了药,磕的还是安眠药加兴奋药,他好像是困了,背靠在床头,身体垫个枕头四肢舒展,他又像是睡不着,四周稍微有一点动静他的眼就转一转。

    这时飞了只蚊子,不动声色地飘过去,嗡嗡声响,五五的眼睛也不动声色地飘过去再飘回来。

    岑典点了蜡烛,放在床头,微弱的烛光倒映在五五的眼睛中央,不偏不倚,仿佛要窥探全他的深沉心思。

    窗外很黑,伸手不见五指,一定也很冷,不如在他的怀里。

    岑典爬上他的身。

    她今天依旧穿得sao柔,绸状衣袍灵动一垂,胸就快要滴下来,像是小雨夜撑着伞散着头的诗人,诗人吟吟作的还是现代诗——

    咖色绸缎最爱掉进水泊里,空泡着浸了谁的水,颜色会变得更深;

    水泊自私,不让再浸了,于是绸缎变成牛奶,和黑乎乎的水泊融为一体;

    叮铃铃,客人,你的咖啡牛奶做好了……

    岑典如敬业的服务员,对五五的衣服勾勾搭搭,边看他皱鼻子,自己边得意嘻嘻笑着。

    “你今天实在不对劲,你的裤裆鼓鼓囊囊,但不是在它应该鼓囊的地方,本来是正中间,但是现在是你右手边,也就是我的左边,我要是俯下身,那就是我的心口上。”

    说着,岑典覆上那里。

    那里甚至不是软的,而是硬的,硬的像是藏了一把枪。

    冰凉,就算走了火。

    “我……会做一件会让你伤心的事。”

    他说会,也就是没得商量。

    尽管是一件伤心的事情,他要做,那便做吧。

    岑典没去细想他说的会让她伤心的事会是什么事,只是沉醉在他的胸口。

    当他说话,气息震动,脸贴在他胸口的肌rou,也跟着一起震动。

    他的声音像是从天花板传来的,深远不真切,好像那里有一个留声机,录下了他的这句话,等着这时候放出来。

    这是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一种至死方休的宿命感。

    事不大,毕竟岑典说过,无条件支持他。

    “嗯,我知道你要做什么。”

    岑典依偎着五五,周围静悄悄,只听得见岑典软绵的回应。

    危机四伏,她已沉醉,无所谓。

    于是五感主动丢失,衣袖摩挲沙沙声,感受到五五伸手,从裤兜那掏出一把枪,对着不远处的烛火,扣响扳机——

    砰。

    枪响,楼下的猫猫狗狗以为危险,在半梦半醒之间探出头,反应快的已经跳出假山往远处跑;

    窗外的乌鸦率先四散,啊啊叫着飞走一片,翅膀一个拍着不显眼,一群拍着附近几公里都听得见;

    屋子里的暖调烛影晃动、摇摆,然后突然消失,就像是末日不巧降临,地球上的花开花落通通静止。

    安静。

    俶尔有人惊呼一声后,还是安静。

    只有耳边紧贴着的狂乱心跳真切,像是敲鼓,咚咚咚响。

    三天后,叶家挂起白布。

    据说叶大霖是摔死的。

    被一声半夜的枪声吓破了胆,失足摔下三楼,头着地,又是光头,少了头发护卫,光头直接裂开,脑浆爆了一地,白花花的脑浆与红艳艳的血水浇融,渗进老房子的砖缝里,引得一群毒虫在那舔舐。

    无人敢靠近。

    凶手已被缉拿归案,还未处置,葬礼便办了起来,盛大、华丽。

    只有一点美中不足。

    叶家宽阔的院子里,停着一架看起来就昂贵的棺材,只不过门可罗雀,没有宾客相迎。

    叶大霖早早在与岑典的婚礼上,就醉着对满屋的宾客演讲,似个仙人:

    “我偏一点棺材本都不备,将来我死了,穿什么样的衣服,带多少金银、躺怎么样的棺材,我都不管,我让我儿子管……”

    于是如今,叶大霖躺进了儿子准备的、比肩皇帝的棺材。

    木头是最好的阴沉木,料小价高,堪比香麝,埋在土里恒久不腐,尸首也不腐。

    据说明朝时有个徒孙赌钱欠债,想寻财,开过祖宗阴沉木做的棺材,撬开一看,老祖宗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顶看,水灵得如同没死几天,那徒孙胆小,竟然当场吓死了,就死在祖先棺材边上。

    后来外国佬打来,到处兵荒马乱,饭都吃不起,肚子手臂浮肿如藕,阴差阳错,有人想撬了这个墓换钱,挖开坑土,结果居然在里头发现两个干尸,一个躺在棺材里,一个趴在棺材外,外的那个手还搭着棺材刻满鱼跃的花纹框。

    还没完。

    不介意,那人看这rou还没变质,这不就是风干的火腿吗?现成的rou儿,吃!

    统统吃掉,吃饱了,然后接着上天津袁世凯那投奔去。

    这人就是叶大霖,如今他躺在救过他命的恩人的棺材里,同一个。

    棺材是五五托辛小姐的老公,也就是刘乡乐先生寻来的,条件苛刻,棺材难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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