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正妻,却把我藏了七年(古言、高H、伪NP+1v1))_第五十三章 温父翻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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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 温父翻案 (第4/6页)

十二艘粮船抵达青峡后,温庭岳命人焚毁余粮,以掩盖亏空。”

    她抬头望向堂上。

    “五月十二日写成的供词。”

    “为何能够记载五月十五日发生的事?”

    堂外先是一静。

    随即哗然。

    这处时间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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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姜晚在大理寺刑房中醒来以后。

    看见的第一处破绽。

    也是她抓住的第一根救命绳。

    七年过去。

    这张险些让她被迫画押的供词。

    终于在公堂上重新展开。

    刑部旧主事被押在堂下。

    脸sE惨白。

    大理寺卿厉声问:“供词为何预写后事?”

    旧主事不断磕头。

    5

    “下官不知。”

    “当时是书吏誊抄。”

    “下官只负责用印。”

    温未曦拿起第二份供词。

    “陈茂与田广的证词。”

    “也在五月十二日形成。”

    “二人当时分别被关押在刑部东西两院。”

    “供词却使用同一种纸。”

    “同一批墨。”

    “连‘粮’字最后一点的拖笔都完全相同。”

    5

    “不是二人分别口述。”

    “而是同一名书吏事先写成。”

    一名须发花白的旧书吏被带上堂。

    他看见两份供词。

    双腿便开始发抖。

    秦观澜道:“谁让你写的?”

    旧书吏沉默。

    秦观澜将梁王从文华殿扔出的信放在他面前。

    “兵部吴简已经认了。”

    “谢端衡也已被押入诏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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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现在不说。”

    “便作为伪造军案主犯一并论处。”

    旧书吏猛地伏地。

    “是谢府长史!”

    “他带来一份底稿。”

    “让小人照着誊抄。”

    “他说只要温庭岳认罪。”

    “其余人照词作证。”

    “此案便能尽快结案。”

    “底稿从何而来?”

    5

    “说是梁王府给的。”

    “温庭岳是否亲口供认盗卖军粮?”

    旧书吏哭道:“没有。”

    “温大人起初一个字都不肯认。”

    “后来谢府的人让他见了一条nV子的发带。”

    温未曦的手指骤然收紧。

    “什么发带?”

    “鹅hsE。”

    “上面绣着一个曦字。”

    那是她十七岁生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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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亲手替她绣的发带。

    父亲被捕前一日。

    她还戴在头上。

    后来刑部的人搜查温府。

    发带便不见了。

    旧书吏道:“温大人看见以后。”

    “问他nV儿在哪里。”

    “谢府长史说。”

    “只要他照着供词认罪。”

    “温氏nV眷便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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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不认。”

    “次日便会从牢中抬出尸T。”

    温未曦低下头。

    眼泪落到供词边缘。

    她一直知道父亲认罪是为了保护家人。

    可真正听见当年发生的一切。

    x口仍像被人用钝刀重新剖开。

    她用指腹擦掉泪。

    没有让纸页沾Sh。

    “所以这份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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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温庭岳对事实的陈述。”

    “而是以温氏全族X命b出的认罪。”

    “是。”

    旧书吏颤声道:“温大人落笔以前。”

    “只说了一句话。”

    “他说。”

    “你们写什么。”

    “我便认什么。”

    供词之后。

    是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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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未曦让书吏呈上三枚印迹拓本。

    第一枚。

    来自五月初十的正常粮仓复核文书。

    第二枚。

    来自温庭岳五月十二日的认罪供状。

    第三枚。

    来自五月十五日补入刑部档案的仓票。

    三枚印迹看似相同。

    仔细b对。

    却有一个极小的差别。

    60页

    “温庭岳官印左下角。”

    “在五月十一日搜查温府时被摔裂。”

    温未曦指向第一枚印。

    “初十的文书上。”

    “印面完整。”

    她又指向供状。

    “五月十二日供词上的印。”

    “左下角已有裂口。”

    “这一枚可以是真印。”

    “但第三份五月十五日仓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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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面却是完整的。”

    大理寺卿皱眉。

    “印既已裂。”

    “后来文书为何反而完整?”

    “因为五月十五日的仓票。”

    “不是五月十五日加盖。”

    温未曦道:“它使用的是温庭岳官印破损以前留下的旧印模。”

    “有人先在空白文书上盖下完整印记。”

    “需要补齐档案时。”

    “再填入日期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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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观澜命人呈上刑部查获的旧印板。

    木板上。

    完整刻着温庭岳官印。

    旧主事看见印板。

    彻底瘫软在地。

    “是谢府让人刻的。”

    “下官只用过一次。”

    温未曦看着他。

    “不是一次。”

    “至少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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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依次取出七张仓票。

    “七张文书上的印迹。”

    “墨sE浓淡完全一致。”

    “连右上角沾到的一根纸纤维都相同。”

    “官印每次落下。”

    “力度、墨量、纸张纹理都会有所差别。”

    “只有从同一张印模上拓下来的印迹。”

    “才可能完全重合。”

    七张仓票在案前排开。

    每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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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曾用来证明温庭岳调动过军粮。

    如今却反过来证明。

    所谓调粮命令从未经过他的手。

    第三项证据。

    船牌。

    温未曦拿起“澄七”。

    “温庭岳供词称。”

    “他将十二艘满载粮船转卖给澄州粮商。”

    “但十二块船牌背面。”

    “全部留有代表空载的四道凿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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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牌底册也记载。”

    “五月十三日离渡时。”

    “十二船未装粮。”

    梁王一方的旧粮官跪在堂下。

    仍试图辩解。

    “凿痕也可能是后来补刻。”

    温未曦看向他。

    “船牌由榆木制成。”

    “长年浸水。”

    “旧伤颜sE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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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伤颜sE浅。”

    “这四道凿痕内部已经发黑。”

    “与船牌边缘的七年水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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